以下這段文字來自10月23日《明覺》李焯芬教授的專欄。第一次看到,便有醍醐灌頂之感,很有啟發,於是與朋友分享,不少人都很有感悟。轉載到網誌上,願各位瀏覽者都有所獲益。
一位年輕人去拜訪一位禪師,恭敬地問:「如何才能令自己快樂,同時又能令別人也快樂呢?」
禪師微笑著對他說:「孩子,你有這樣的想法已經是很難得了。有很多比你年長的人,從他們提問的問題本身就可以看出,不管怎樣給他們解釋,都不可能使他們真正明白人生的意義,只好隨緣了。」
年輕人虔誠地聽著,臉上沒有絲毫得意之色。
禪師接著說:「我送給你四句話。第一句話是:把自己當成別人。你能說說這句話的含意嗎?」年輕人回答說:「您是不是說,在我感到憂傷的時候,就把自己當成是別人,這樣痛苦就自然減輕了;當我欣喜若狂之時,把自己當成別人,那份狂喜也會變得平淡一些?」
禪師微微點頭,接著說:「第二句話,把別人當成自己。」年輕人沉思了一會兒,說:「這樣就可以真正同情別人的不幸,理解別人的需求,而且在別人需要的時候給予幫助?」
禪師甚為欣慰,繼續說:「第三句話,把別人當成別人。」年輕人答:「這句話的意思是不是說,要充分尊重每個人,任何情形下都不可冒犯他人?」
禪師欣然點頭說:「你甚有慧根。第四句話是,把自己當成自己。這句話理解起來太難了,留著你以後慢慢品味吧。」年輕人說:「這句話的含義,我真的一時體會不到。但我會在未來人生旅途中仔細思量它的意義,希望能有所感悟。」
隨着歲月的流逝,年輕人逐漸成長,閱歷亦與時並進。他最後感悟到:這句話的含義是要認識自己,通過觀照自己的心去管好自己。這樣一來,不但自己感到快樂自在,亦能令周邊的人感到快樂自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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